关于渌口区淦田镇太湖风电场项目、炎陵县龙溪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湘发改能源〔2023〕29号
大唐华银株洲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株洲市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核准渌口区淦田镇太湖风电场(一期)项目的请示》(株发改〔2022〕264号)、《关于核准炎陵县龙溪风电场项目的请示》(株发改〔2022〕265号),大唐华银株洲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报来《关于核准渌口区淦田镇太湖风电场(一期)项目的请示》(株清洁能源〔2022〕1号)、《关于核准炎陵县龙溪风电场项目的请示》(株清洁能源〔202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以上两个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beat365官方网站手机版_365三式投注_365打水账号怎么防止封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beat365官方网站手机版_365三式投注_365打水账号怎么防止封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风电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等,对上述项目进行核准。
二、核准条件
我委以《关于同意全省“十四五”第一批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复函》(湘发改函〔2022〕52号),同意渌口区淦田镇太湖风电场、炎陵县龙溪风电场等项目纳入全省“十四五”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上述项目已分别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000202200131号、用字第430000202200130号),符合核准条件。
三、核准内容
1、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同意建设渌口区淦田镇太湖风电场项目(项目代码:2211-430000-04-01-959476)、炎陵县龙溪风电场项目(项目代码:2211-430000-04-01-385235),项目单位为大唐华银株洲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渌口区淦田镇太湖风电场项目建设地点为株洲市渌口区,本期装机容量50.05MW,总投资3.49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炎陵县龙溪风电场项目建设地点为株洲市炎陵县,装机容量100MW,总投资7.12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3、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的金额标准以上的应当委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我委的监督检查。
4、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相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同时暂停项目实施,我委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5、请你公司通过beat365官方网站手机版_365三式投注_365打水账号怎么防止封号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6、项目在开工建设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包含用林、用地在内的相关手续,依法合规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按照湘发改函〔2022〕52号文件要求按时并网,我委将依照相关文件开展监管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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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