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G536平江县丁家垅至天岳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平发改报〔2021〕44号)以及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函〔2021〕183号、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000202100076号等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区域公路路网结构,改善平江县交通运输条件,提高国道通行能力与服务水平,增强平益高速公路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G536平江县丁家垅至天岳公路工程。
项目代码为:2101-430626-04-01-790851。
二、本项目起于平江县丁家垅,与拟建的G106平江县长冲至安定公路相接,经平益高速平江西互通、钟家垅、平源,往北绕避尧臬矿区金矿和天岳公墓,止于平江县天岳村,接既有G536,全长约6.31公里。
三、同意本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32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桥梁与路基同宽,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四、本项目由平江县交通运输规划中心担任法人,负责该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
五、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304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除国省补助资金外,其余全部由平江县筹措解决。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在下一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区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查,进一步优化设计,控制工程风险、节省工程投资。
(二)切实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
(三)加强环境保护,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和环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2年(自开工之日起)。
九、平江县政府要按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要求,切实保障建设资金,按照资金筹措方案及时安排资金计划,并防止新增政府隐性债务。项目法人单位要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十、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一、项目予以批复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在2年期限内既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