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以及备案境外投资项目。承担全省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外商投资等产业指导目录。协调组织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和项目库建设及管理。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承办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经济交流合作相关工作。
监测研判省内外市场和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国内外经贸交流合作相关工作。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拟订粮食、棉花、食糖、化肥等省级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和安排经济贸易领域建设项目和资金。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