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通道侗族自治县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支持的建议》的答复:
近期,我委印发了《关于全省“十四五”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2〕283号),明确要求市(州)人民政府在统一地方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部门和市级电网公司意见后,科学合理提出本地区“十四五”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建议通道县加强与怀化市政府的汇报,按要求将具备开发条件的项目纳入怀化市开发建设方案。同时,我委正在编制全省新型储能“十四五”发展方案,统筹谋划全省新型储能建设布局,通道县新能源资源丰富,具备建设储能的良好条件,我们将进一步研究论证,争取尽快启动一批项目建设。此外,我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2〕326号),明确了新增项目纳入规划的流程及要求。如通道县确有必要新增纳入规划的各方面条件十分优越的项目,请按该文件规定开展前期工作并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向国家申请争取纳入规划。
在项目用地用林方面。省自然资源厅将积极主动服务,做好用地保障,在项目预可研阶段主动对接项目选址和用地需求,一次性确认拟报批地块的地类和权属,待项目取得相关规划批复文件后,加快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手续。对通道侗族自治县新能源发展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及时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限时办结,确保项目顺利落地。省林业局将督促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加强与规划、立项、选址等的对接,科学指导,做好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并加强和国家林草局的汇报对接,努力创造条件,妥善处理保护林地与支持发展的矛盾,加快林业用地审批,支持通道侗族自治县新能源产业发展。
在项目消纳方面。电网企业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全力做好新能源配套电网建设及并网服务工作,支持通道县符合资源规划的新能源项目按照全省新能源发展规模、布局和时序科学统筹建设,以资源规划和新能源年度建设方案为基础,滚动开展新能源消纳能力研究,优化电网规划方案,做好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促进通道县新能源项目与电网项目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