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行政复议
检索主题词:政府信息公开 遗漏申请事项
二、案例正文采集
标题:唐某不服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政复议案
【案情简介】
申请人:唐某
被申请人:某市发改委
申请人系beat365官方网站手机版_365三式投注_365打水账号怎么防止封号某市某区市郊乡某村村民。2009年,申请人在该村某组的房屋因某物流园项目建设需要被纳入政府征收范围。为核实征收的合法性,2019年11月11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房屋所在地块上拟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被申请人于2019年11月13日收到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书后未履行法定信息公开职责,故提起行政复议。
【调查与处理】
经审理查明,2019年11月12日,申请人通过EMS特快专递向被申请人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信息内容为“2009年因某项目建设被纳入政府征收范围的某区市郊乡槐树下村地块上拟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获取信息的方式为“邮寄”,被申请人于11月13日签收。2019年11月28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并于11月30日将《关于核准湖南某建设项目的批复》(湘*〔200*〕585号)复印件以挂号信方式寄出,申请人于12月1日签收。对于上述事实,被申请人提供了项目批复复印件、邮寄凭证及查询单等证据。
经核实,除被申请人寄出的文件材料外,项目申报材料还包含《关于申请某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棚改〔201*〕108号,以下简称《请示》)以及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被申请人未将《请示》和完整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给申请人,也未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属于遗漏申请事项。
【处理结果】
省发改委决定,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法律分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根据《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被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作出信息公开答复,且存在遗漏申请事项的情形。被申请人未完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典型意义】
发展改革部门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本案为鉴,今后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过程中,严格规范答复行为,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作出书面答复,切勿遗漏申请事项,及时纠正不全面、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行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