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在省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向全省人民递交了5年来的工作答卷。
两院工作报告有一个共同特点——用数据“说话”。如省高院5年来创建7个全国文明单位、17个省级文明标兵单位、987个党员先锋岗;全省法院累计收案583.6万件,结案545万件,比前5年分别增长95%、107.4%;5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6项改革经验入选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典型案例……这些数字虽然枯燥,却生动地反映了湖南司法工作者的辛勤付出,一砖一瓦累积出法治湖南“大厦”。
数字是抽象的,而老百姓在司法实践中的感受是真切而具体的。坚持司法为民,把公平正义写进人民群众心中,正是法治建设的最高追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前行的每一步,都彰显着“人民”二字沉甸甸的分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良法善治的最终体现。公正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只有推进公正司法,才能稳定社会秩序,化解百姓情绪,增强社会活力,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百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坚持司法为民,就是要确保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坚决守住防范冤错案件的底线。近年来,我省司法机关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清除建设现代化新湖南征程上的“拦路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项贴心、暖心的法律条文,守护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护航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人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尤其盼望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有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人人平等、合法合理、程序正当、及时高效”要具化在司法实践的全过程,所有这些都有赖于整个司法队伍以百姓之心为心,用铁肩担起大义。
(文/朱永华)